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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农业农村部:关于扎实有序推进 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通知
    2019-11-04

  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(农牧)厅(局、委)、扶贫办、生态环境厅(局)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(局、委)、卫生健康委:

          席大大总书记指出,农村环境整治这个事,不管是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都要搞,标准可以有高有低,但最起码要给农民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。当前,一些贫困地区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突出,农民群众热切期盼解决。为深入贯彻席大大总书记重要指示,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》和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》精神,深入学习浙江“千万工程”经验,因地制宜、积极稳妥、有力有序扎实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          一、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为中心任务。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要集中精力脱贫攻坚,聚焦解决“两不愁三保障”的突出问题,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量力而行,能做多少就做多少,不能下指标、定任务、赶进度,对厕所改造特别是实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的不能提硬性要求。对基础条件好、群众意愿强的贫困地区,可以选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重点任务,先行开展试点示范、积累经验,为今后全面推开打好基础。

          二、以实现干净整洁为基本目标。贫困地区要在解决好“两不愁三保障”的前提下,把村庄干净整洁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成效之一。把村庄清洁行动作为切入点,广泛动员农民群众进行“三清一改”,清理农村生活垃圾、清理村内塘沟、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,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,集中整治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。引导具备条件的地区分级分档制定整治标准,杜绝脱离实际打造少数样板村。

         三、探索“菜单式”梯次推进、由易到难的整治模式。鼓励有条件的贫困地区对厕所革命、生活垃圾污水治理、道路硬化、村庄绿化亮化等重点整治任务进行梳理,形成整治“菜单”,明确各项整治任务的基础条件、建设投入、维护费用、整治效果等,通过村民会议、村民代表会议、村民议事会等形式充分讨论后,因地制宜开展整治工作。坚持先易后难,从老百姓最关心、最现实、最希望解决的问题入手,一件事接着一件事办,积小胜为大胜。

          四、统筹考虑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要统一规划、统一设计、统一建设、统一维护,统筹资金项目,避免各自为政、重复建设、出现“拉链路”现象,造成不必要的浪费。特别是在推进农村危房改造、易地扶贫搬迁、新农村建设等过程中,要同步做好厕所革命、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等设施建设。暂不具备条件建设到位的,应预留改造提升空间。

          五、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互促互进。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既要着眼于改善农村生活环境、提振农民精神面貌,也要服务于产业发展,着力围绕休闲旅游业、现代种养业等特色产业,促进形成产业扶贫长效机制,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下基础,推动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。坚持生态循环、绿色发展,推动农村生活垃圾、生活污水、人畜粪污等资源化利用。通过以工代赈、岗位补助等方式,设立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,优先安排贫困户就业。

          六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向有条件的贫困地区倾斜。要加大对有条件、有意愿贫困地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力度,有关农村厕所革命、环境综合整治、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,通过典型示范,因地制宜探索有效治理方式和技术路径。

          七、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引导力度。积极联合共青团、妇联、爱卫、教育等部门,加大环境保护和卫生知识宣传,引导农民群众树立健康卫生意识,养成良好生活习惯。鼓励贫困地区农民群众通过志愿服务、投工投劳等方式,自己动手建设美丽家园,进一步激发改善环境、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。大力宣传推广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经验做法、工作成效和典型范例,营造良好氛围。

          各地要认真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统筹、省负总责、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,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谋划,促进脱贫攻坚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效融合,强化县级主体责任,抓好抓实各项政策措施落地。要加强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跟踪调度,及时掌握工作进展。要强化作风建设,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,对农民群众意愿不强、整治技术不成熟、基础条件差的可适当放慢或暂缓,不得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强行推开,切实把好事办好,经得起群众、实践和历史的检验。

  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

   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  生态环境部办公厅

  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

    2019年11月4日

   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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